(1)国(境)外专家来校交流的,报销时需经国际处审核,附《北京科技大学外宾来访接待信息表》、外宾来访邀请函、外宾护照复印件(首页、签证页和出入境记录页)。
(2)外籍专家费管理办法参照国家外国专家局文件(外专发[2016]85号)执行。
国(境) 外专来校交流报销时, 需持经国际处审批通过的《北京科技大学外宾来访接待信息表》、 外宾来访邀请函、 外宾护照签证页、 出入境签章页及相关来访时对应发票,如机票、 住宿费发票等。
讲课费发放需附讲课报告/宣传海报/新闻稿件/外专线上讲座、 交流视频截图等证明材料。
发放讲课讲座酬金时需要进入酬金申报系统填报相关专家信息发放金额, 若非直接汇款至外专本人银行卡(中国境内银行卡), 需要签署劳务代领委托书。
外籍专家费用管理办法参照科学技术部文件(国科发专〔 2021〕 49 号)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