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合作交流费的界定?
国际合作交流费,即国际差旅费,是指我校教职工或学生因公临时或长期出国(境) 学习交流发生的国际旅费、住宿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贴、长期出国补助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2、因公临时出国(境)(90 天以下) 费用报销流程?
登录“财务信息服务平台”, 点击“国际差旅模块”, 填报国际差旅费报销单,持因公出国(境) 任务批件或审批表、 护照复印件(包括签证和出入境记录页)、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机票付款凭证、 住宿费等据实发生的票据经国际处审核无误后, 再由相应的经费管理部门审批, 最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3、因公长期出国(境)(90 天及以上) 费用报销流程?
网上填报国际差旅费报销单, 相关的票据及费用经人事处审核无误后, 再由相应的经费管理部门审批, 然后持出国学习批件或协议、 护照复印件(包括签证
和出入境记录)、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到财务处办理报销。
4、因公出国(境) 报销提供的资料?
1)出国任务批件或审批表: 教师需要相应出国任务批件, 学生需要北科大出国审批表。
2)护照复印件(含签证和出入境记录): 教师须持公务护照复印件。
3)机票付款凭证: 客票行程单、 机打发票, 电子发票及行程明细。
4)中文注明开支内容、 日期、 数量、 金额等, 全外文需有中文注释。
5)出国人员、 经办人员、 课题负责人签字需完整。
6)据实报销的各种发票及收据。
5、依据校发〔2017〕 88 号北京科技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具体报销内容及说明如下:
国际旅费: 一类(院士), 二类(特岗或 55 周及以上二级岗), 三类乘坐舱位等级分别为头等舱、 公务舱、 经济舱。 非国内航空公司需出行前填写《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审批表》 并报国际处、 财务处审批。 港澳台暂不用审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必须是国外城市间, 不含国外城市内;
住宿费: 二三类按照规定内标准报销(见地区标准表), 只计算住宿天数;一类人员可安排普通套房, 据实报销; 二三类人员标准间, 规定标准内报销。
伙食费: 包干使用, 按离、 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
公杂费: 包干使用, 可用于市内交通、 邮电、 办公用品及小费等;
其他费用: 签证费、 保险费、 国际会议注册费等。
6、国际差旅报销注意事项?
1)国际差旅费中涉及到外币费用时, 请按实际支出币种填报, 按照回国入境当日现汇卖出价折算成人民币, 并将中国银行外汇牌价表打印出来供出国境管理部门审核使用。中国银行外汇牌价表里没有的币种, 请先折算成美元后再填报,并在备注信息中单独注明该币种名称及金额。
2)临时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照批件批准的天数计算。 长期出国人员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按照月份补助标准计算,发给个人包干使用。除上述费用外,其他因公出国(境)费用凭据报销, 据实填报。
3)国际差旅费报销时, 要求一次性报销完毕, 不可分次报销;
4)因公临时出国(境)(90 天以下) 的国际差旅报销单出国境管理部门处由国际处审核并签章, 相关单据可投递至办公楼115室外“外事”经费报销投箱。
因公长期出国(境)(90 天及以上) 国际差旅报销单出国境管理部门由人事处审核并签章, 相关单据可送至人事处师资科。
5)国外单位或机构举办的线上国际会议, 需经国际处审核。
7、关于因公出国(境) 经费使用管理:
请严格遵照财政部和外交部联合印发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 2013〕 516 号)、《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知》(财行〔 2017〕 434 号) 和学校制定的因公出国相关文件执行。
8、学校国际处和人事处在审核因公出国(境) 费用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请参考国际处网站(http://oice.ustb.edu.cn/)和学校 OA(oa.ustb.edu.cn)里人事处的相关规定。